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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一章.三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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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是小吃摊子,但是在京城能够吃到第地地道道的京城小吃,也只有在这里了。

面对满桌子的美食儿,一向嘴馋的林逸也放开了肚皮大吃起来。期间老曹来电话问他在哪儿,要不要等他开操(吃饭)。

林逸就说,你们整把,自己这边吃着呢。老曹就埋怨了一句,自己吃好的也不打招呼,然后又嘟囔说我们这边要吃鲍鱼吃鱼翅,并且喝茅台,意思是要羡慕死林逸。对此林逸只是笑着说,你们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能喝多少就喝多少,别管我了。电话那头就听老曹扯着嗓门大喊:老板,先把你家茅台给我开三瓶!

林逸对吃东西一向都很挑剔,因此他并不羡慕老曹他们大吃大喝,反而觉得眼前这些满桌小吃,才是真正的美食儿。喜欢吃这些京城小吃,尤其那“驴打滚”乃是一绝,还有那“艾窝窝”,都很附和他的口味。

那三位大佬见他在餐桌上如此“放得开”,不禁莞尔。

接下来林逸就与潘家园三位大佬一边吃一边聊。当然,聚在一起聊的几乎都是旧书买卖,以及旧书淘宝的故事。

那大金牙说自己大小就是在古玩市场熏陶大,一开始玩的都是一些古董玉器,瓦片陶瓷,对于书画和旧书是不了解的。后来那些古玩被热炒,自己觉得价格到头了,就开始接触古书这门生意,没想到短短十几年,这古书收藏竟然也热乎起来。

用大金牙的话说,现在玩古书,那真的是一本万利。

相比大金牙的一切向钱看,满大人则是从小家底殷厚,他本身也热乎读书看书,身为八旗子弟,虽然破落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接触的古书一多,就有了经验有了阅历,往往哪些书值钱,哪些书能卖上高价,他全都心里有数。当手头缺钱花的时候,就捯饬一两套古书赚点钱,免费手头吃紧。刚开始的时候还不好意思,觉得读书人贩书有些掉面子,不过这一来二去,脸皮也厚了,市场经济下他也就摇身一变成了一名高逼格的书贩。

相比大金牙的“职业化商人”,满大人的“半路出家”,白掌柜加入古书行业的故事就有趣多了。因为启蒙他爱书贩书的竟然是他的父亲,而他父亲却又是个地地道道的“破烂王”。

按照白掌柜所说,他父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农闲之际走村串巷收破烂,是远近家喻户晓的“破烂王”,收入不多,但老白却认为父亲却是最富有的。

父亲拥有上千册藏书,这些藏书全是从破烂堆里“淘”出来的,书的种类包罗万象,五花八门,堪称他们村子里一绝。

父亲为人厚道,童叟无欺,一声“收---破烂啰---”的叫卖声,粗犷有力。十里八乡的乡亲都愿意把啤酒瓶、废铁烂铜、旧书旧报卖给父亲。每次收到旧书旧报,父亲视若珍宝,拉回家,精心挑选,细心修补,再分类摆放,并腾出专门一间房来存放。院子里那间厦房,整整一间全是父亲收回的旧书。徜徉其间,犹如遨游知识的海洋。

曾记得小时候,白掌柜就是在父亲的旧书堆里,读完了人生的第一本小说《鲁滨逊漂流记》,当时他被鲁滨逊的顽强意志深深地打动,立志长大了要环游四海。中学时代他先后读了《西游记》《红岩》《林海雪原》《铁道游击队》等,随着阅读量的增加,他的写作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每次的作文,老师都会在班里范读。

父亲爱藏书更爱看书,闲暇之余,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了书堆里,可以说是村子里小有名气的“知识分子”“有文化人”,因此乡亲们大事小情都爱请教父亲。

在父亲的影响之下,乡亲们也常常光顾老白家看书。他家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读书社”。父亲为了满足村里老人看书,还准备了几把放大镜;若是识字不多或者文盲老人,父亲就常常为他们读书、读报。若遇寒暑假或节假日,村子里的学生娃也常常找父亲借书看。

不到几年工夫,父亲的藏书竟达上千册,由一个“破烂王”成了村子里赫赫有名的“藏书王”。书虽为旧书,但是知识不分新旧,知识永远不过时。一次,父亲收回的旧书堆中还意外发现一本清代手抄本的《聊斋志异》,颇具珍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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