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从墨达身上爬下来,就冲到地图上对着虫子狠狠一龇牙,露出一副凶狠的样子。这虫子立刻被镇住了,躺在地上把肚子翻过来装死。糊涂没理睬它,走过去,把一只脚踩在虫子上面。对着虫子叽里呱啦叫了一通,这虫子老老实实翻过身来,伏在地图上再也不敢动了。
糊涂转头得意洋洋的看着三个人,然后跳到沙地上开始写字。墨达才明白,这虫子原来最喜欢吃干了的墨迹了。糊涂又示意墨达他们看自己如何驯虫子。
见糊涂用手一指虫子,嘴里吧唧吧唧发出了几下声响。这虫子居然回到原来单于王庭四个字的位置上,开始书写前面被它吃掉的几个字,而且写的和原来一般不二。墨达三人啧啧称奇,这虫子居然还记得字的位置和模样。
糊涂见众人惊愕的样子很是得意,继续比划了几下,这虫子居然在单于王庭后面续了几个字。
糊涂聪明天下第一。
三个人看着得意洋洋的糊涂都笑了。墨达想这小东西还真自恋。欢笑之余,墨达看着这几个字发现,这些字的字迹和刚刚单于王庭那四个字的字迹如出一辙。这虫子居然有如此天赋,能模仿人的字迹写字。墨达如获至宝,拍拍糊涂的头,说
“写的一点没错,我的宝贝糊涂就是天下第一聪明,而且会更聪明的。”
糊涂很是享受这番夸赞,高兴的蹦蹦跳跳。不过炎热的天气实在是让小东西不能忍受,跳了几下就打蔫了。墨达趁着糊涂还有点精神,赶忙让它指挥着虫子乖乖爬进了竹筒,这才又把糊涂揣到怀里。
心想,虽然被沙暴吹到这鬼地方,还能得了这么一个宝贝虫子,没准以后能派上大用场。他觉得非常惊喜,自己的糊涂如此有能耐,还能降伏虫子。随即给虫子起了个文雅的名字:
书虫。
现在,墨达又盯着地图,开始烦心该往何处走。既然有书虫能够生存,说明这一片沙地是不会有频繁激烈的沙暴的。沿着地图一直往西,应该也能到达大月氏。
墨达灵机一动,没准这书虫能知道出去的路。于是打开竹筒,又让糊涂出来询问了一番。糊涂写字告诉墨达,跟着虫子走可以到达西边一个有水的地方,这虫子也不知道什么大月氏。墨达一想也是,一个虫子的生存范围能有多大,再说它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大月氏呢。反正有水喝总是好的,于是让糊涂指挥着虫子在前面带路。
这幅景象倒是很有意思,前面一只虫子被一只小毛球驱赶着,后面跟着一群骆驼。速度虽然慢,但是书虫十分熟悉这里的地形,带着墨达他们绕开了所有的流沙。
这只由人、虫、糊涂、骆驼组成的队伍就这样走走停停了三天,终于来到一个湖边。
书虫走到湖边说什么也不走了,经糊涂问过才知道,这是书虫到过的最边缘的地方。
这湖面成半圆形,水域足足有十几个足球场那么大。能在沙漠里看见这么一大片水算是沙漠穿行者最大的福音了。墨达他们走到湖边,尝了尝湖水。发现是淡水湖,而且水质清澈,湖水甘甜无比。正值傍晚时分,夕阳斜射在湖面上,一片灿烂的余晖映射在三个人的脸上。傍晚和清晨一样,都是一天最好的时候。宜人的温度,清澈甘甜的湖水,加上绚烂的夕阳。三个人很是开心,在水边扎下了帐篷。
这**睡的别提多痛快了。
半夜墨达起来方便,出了帐篷门睡眼惺忪地朝湖岸边走去。刚刚迈出去没有几步,一下子踩到了水里。墨达一下就醒了。明明离岸边还有五十来米的距离,怎么几步就走到了水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