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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侍卫已经借了一套衣裙过来,刚递到白芷的手里,胡风便推门出来。
房里三人的视线立时定在了胡风的身上,再也移不开一分。
金侍卫叹道:“俗话说,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话真真是一点也没说错。”
孟楠看着胡风,眉头微微挑起,无论是相貌还是气度,胡风都寻常的农家汉子有不同,脱下那粗布衫,穿上这华丽的锦衣,就仿佛他天生就该是穿锦衣的料子,一股子由内而外的贵气令人无法忽视。
初次见到胡风时,他就曾有过这样的感觉,当时只道是自己眼花,却没想到,那时并不是眼花。
白芷笑着上前,伸手摸了摸胡风身上的衣裳,“这种颜色的衣裳极为挑人,你竟能轻松驾驭,底子好就是任性。”
胡风可没心情跟她说笑,皱着眉斜了她一眼,“还不去换衣服,等着生病吗?”
白芷吐了吐舌头,嘀咕了一句什么,赶忙去了里间。
待她出来时,房里三个男人的目光立时被她吸引,金侍卫再次感叹:“人靠衣装这句话,果然是没错啊!”
白芷穿了件白底粉花织锦交领偏襟短衫,鹅黄色竹纹凤仙裙,裙子略长,她一手提着裙摆,笑的有点傻气:“这裙子长了,走路不太方便。”
先前脸上的淤青已经消散不见,原本便白皙的皮肤在粉色短衫的映衬下,越发的娇俏秀美,可惜的是身材矮瘦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