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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3 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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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他们真正在交往的时候,秦欢一直都知道顾非宸非常忙,但他几乎从不带她出席应酬的场合,而她有时因为课业的关系,偶尔也会住在学校里,所以对于顾非宸夜幕降临之后的生活状态,她其实并不是特别了解。

直到现在,隔了这么许多年,他和她已然演变成另外一种关系了,她反而逐步真正地走进他的生活。

多半是饭局,有时候也会是另一些公开活动。但流程基本都是类似的,感受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聊。

坐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听着各色寒暄、逢迎、赞美和崇敬,她偶尔也会想,他不累吗?每日应付这些无趣至极的人和事,面具戴在脸上愈久,就让她愈加看不透他。

可随即又反应过来,这些与她有什么相干?

她才不需要看透他。也许曾经这真是一个愿望,但现在早就不需要了。又或许他累死了更好,这样她就解脱了,再也不用像提线木偶一样,对着一张张不认识的面孔露出自己十足珍贵的笑容。

可是很显然,在顾非宸被累死之前,他是不会放过她的。如今她反倒怀疑自己撑不了多久了,因为这些应酬实在烦琐得恼人。

其实自从搬离顾家,在学校里找到工作,秦欢的生活始终尽量保持着低调。为了更快地融入同事们的圈子,她连过去的衣服和鞋包都统统弃之不用。搬家的时候,明明还有一整箱的衣服是连吊牌都没拆下的,住进新公寓之后,她就将它们丢进了衣柜的最深处。

还有各种名牌手袋和鞋,这些曾经都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后来也统统被扔到了一旁。

这段日子以来,她已经学会逛最普通的百货,也会被同事拉着一起逛街边的小店。那种最繁华的商业街上的独立店铺,琳琅满目的衣服和鞋子,有些穿在模特身上摆在小橱窗里,而更多的则是挂在显得十拥挤的架子上。

她有许多同事擅长淘货,冲进店铺就像一头扎进乐趣无边的海洋,不到半个小时绝对出不来。起初她极不适应,可后来次数多了,居然也能从中挑出一两件喜欢的东西来。

可是穿着这些是绝对不可能和顾非宸一起外出的。

所以每一回,但凡他到学校接她参加应酬,第一件事便是临时去购置衣鞋。

偏偏他又挑剔得很,眼光极高,以前都不见他干涉她的着装,到如今却反倒事事亲力亲为,就连挑选衣服这种小事,他似乎也很有闲心和耐心陪着她一起做,令她十分头疼。

她记得那天去店里,店员见到她,禁不住笑容满面,美美甜甜地迎上来说:“秦小姐,好久没看见您啦。最近我们有新款送到,正好有您的码数,要不要都拿出来让您看看?”

她兴致不高,打算随便选两件了事,可她的这副态度似乎很不能让顾非宸满意,她的选择很快就全部被他淘汰掉。

“我不记得你的眼光有这么普通。”他坐在宽大的单人沙发里,随手朝店员臂弯中点了点,“就那件,你去试一试。”

另一名店员像领到了圣旨,连忙上前来帮忙,从同事手捧着的几条裙子中拎出顾非宸钦点的那一件,将秦欢送进试衣间。

片刻之后,她出来,顾非宸扫了两眼却说:“腰线不好,换一件。”

店员立刻捧上另一条。

五分钟后,得到的是另一句评价:“这件颜色不衬你。”

如此这般折腾了三四次,才终于让坐在沙发上发号施令的某人满意。

那是一件黑色的丝质礼裙,类似旗袍款式,与之前几款比起来,显得中规中矩,甚至堪称保守,只有胸口上方缀着精致华丽的手工蕾丝,隐约露出凝脂般的肌肤。

店员替她把头发挽起来,用一根深碧色的簪子固定住,镜子里的人气质高洁淡雅,与身上的裙子倒像是天生绝配。可秦欢觉得自己真跟木偶一样,进店之后就任由摆布,所以脸色十分不好看,挑鞋子的时候,她指着一双恨天高说:“就那双。”

店员笑吟吟地取了鞋子半蹲下来,一边替她穿上一边说:“秦小姐眼光真好,这双是今年纽约时装周上的走秀款呢,前天刚刚到货,您这个号码国内也只有这一双。”

秦欢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站起来,走到顾非宸面前的时候停也不停,径直往门外去了。

结果那场无聊的酒会一直持续了三四个小时。

顾非宸作为主办方的特邀嘉宾,除了应邀上台说了两句话之外,整个晚上都与主人站在一起寒暄聊天。

秦欢心里只暗暗叫苦。她穿六号鞋,原本大小正适合,可白天几乎在学校里忙了一整天,连坐下喝杯水的工夫都没有,下了班又被顾非宸接去店里买东西,如今一双脚竟有些浮肿,鞋子套在脚上微微感觉有些挤,令她的脚趾和脚跟都开始隐隐作痛。

她不得不趁着顾非宸与人交谈的时候偷偷溜开,绕过大堂四周的食物台,最后终于在酒店阳台上找到一张沙发。

这里大概是专供客人小憩的,可此时大家兴致正酣,明亮的巨型水晶吊灯下,云香鬓影、光彩明媚,阳台上的清静与里面的热闹非凡恍如隔着两重空间。

这个阳台正对着酒店花园正中间的喷泉,是巨大的欧式风格雕塑,隔得有些远,喷泉周围却开了射灯,所以可以清楚看见那是两位圣洁的女神被四五个小天使环绕着,薄纱覆着丰润的身体,体态极具美感。

明明只隔了一层玻璃门,大堂里的一切却似乎都被隔绝在了门那边。阳台上难得清静,秦欢便脱了鞋,坐在沙发上,望着远处的喷泉发呆。

脱掉鞋子才发现,脚后跟竟然真的被磨得通红,怪不得那么疼。她弯腰揉了两下,就听见后面传来响动。

有人将玻璃门拉开来,一下子,喧闹的声嚣涌出来,她下意识地回过头去,那人身形修长挺拔,可因为背着光,五官都隐匿在暗处。

她只愣了一下便停住手,若无其事地直起身体,重新望向阳台外的远处。

“在干什么?”

“透透气。”

草坪中央的喷泉哗的一声忽然涌高,然后又急速落下,隔得这样远望过去,只能看见一片迷蒙的白雾,很快就消失在闷热的空气中。

门没关严,隐约有华尔兹的乐曲声从门缝里飘出来。

她停了一会儿终于回头问:“你是来找我的?”

“嗯,”顾非宸回答得很简练,目光在她赤着的双脚上停住,说:“跳完最后几支舞曲,里边就结束了。”

“那走吧。”

她站起来很快把鞋子穿好,走到他面前,见他仍旧站着没动,她有些奇怪地抬头看了看他。

其实穿了十厘米的鞋子,她看他的时候仍需要微微仰起脸。

阳台上有些暗,但她此刻正对着玻璃门,大堂里亮如白昼的光线恰好映在她的脸上,半明半暗间,仿佛流彩之中的莹莹白玉,一双眼睛却又那样黑,又深又亮,嵌在其中,璀璨明媚,煞是动人。

顾非宸的目光在她脸上微微一凝,仿佛忽然勾动了某些久远的记忆。在许多年前,当她还是那个天真懵懂的小姑娘的时候,她似乎总是喜欢微微仰起头来看他,眼中带着盈盈笑意,像是流动的波光,又仿佛那样珍贵易碎,令人不舍得伸手去碰一碰,唯恐将它们打碎了。

过了半晌,他才发觉自己恍了神,而此刻的秦欢早已经别过脸去,眼神平淡地盯着门内的那满室喧哗热闹,脸上也没什么表情。

他伸手将门彻底打开,说:“进去吧。”

里面果真在放着华尔兹舞曲,偌大的场地,中央被当做舞池,灯光也调暗下来,现场的男男女女有些已放下酒杯,围在场边。

主办方代表见到顾非宸,立刻迎上来,说:“请顾总替我们开舞。”

顾非宸客套地推让,结果对方比他更加客气,坚持邀请他先入舞池。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顾非宸转过头,朝秦欢看了看,秦欢正自脚痛,但一句异议都没表示,就直接挽住他的手臂。

这也许是第一次,她与他在这样的场合共舞。却也同样是第一次,秦欢觉得跳舞跳得这样痛苦。

其实她从小学习舞蹈,古典、爵士都难不倒她,像这种社交舞虽然跳得少,但在十六岁之前也是被母亲亲手调教过的。

听说母亲年轻时是社交界的红人,举手投足皆尽风情万种,迷倒过不少富家子弟。当然这些都是从管家那里听来的小道消息,根本无从求证,因为当她好奇去问母亲的时候,得到的永远都是一句严厉训责。

她在母亲的眼里永远都是孩子,孩子不应该好奇大人的事。

舞曲悠扬婉转,小提琴带着迷人的诱惑力。秦欢知道,此刻自己就是全场目光的焦点,她在旋转的同时甚至可以感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注视。

其实与顾非宸在这里双双现身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引起大家的注意了,况且如今他又带着她跳舞。

经过这段时间的公开出入,恐怕众人早就知道了她的身份。过去陈泽如曾笑她是“养在深闺无人识”,哪怕当年和顾非宸订婚这样大的事,也因为顾家人行事一贯低调,所以没几个人知道。可如今,大概没有人会不晓得她就是顾非宸的未婚妻了吧。

秦欢任由自己的思绪漫无目的地四处飘荡,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分散一点注意力,不再关注自己已经痛到锥心的双脚。

她竟然还因此联想到了美人鱼。为了爱情失去声音和鱼尾的小美人鱼,每走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但她还是快乐地和王子跳完了最初也是最后一支舞。而她怀疑自己与这位悲情的童话人物差不多了,因为脚痛得就快像不是自己的一样。

她机械麻木地着跟顾非宸的脚步旋转,恍惚中感觉到他托在自己腰后的手劲似乎加大了些。或许是出于本能,她下意识地就将自己身体的重量一点点地交了过去。

其实舞曲的时间并不长,最多四五分钟,但对于她来讲却是度秒如年。最后只恨不得自己被他整个儿托住,因为多走一步路都是一种折磨。

好不容易熬到一曲终了,其实还剩一点点结尾,可顾非宸突然带着她停了下来。

她还有些诧异,只觉得这样的结束有些突兀,顾非宸却已经揽着她的腰,将她带回场边。其余客人见他们停了下来,而音乐还在继续,便三三两两地结伴下了舞池。

顾非宸在一旁站了一会儿,便转头跟主办方代表说:“抱歉,我还有些重要的事,要先走一步。”

主办方连连说:“顾总您真是太客气了,您先忙。今晚非常感谢,那我们有空再联络。”

顾非宸的手依旧放在秦欢腰间,点头说:“再会。”

秦欢几乎是被顾非宸的力量带着才能勉强挪出酒店,小刘早已接到电话,将车停在门廊外头。上了车,秦欢忍不住皱着眉将鞋子除下来,车内灯不知何时被点亮了,照在她的双脚脚趾和后跟上,赫然几个水泡令人触目惊心。

“和我吵架的时候不是能说会道吗?今晚怎么成了哑巴!”男人冷峻的声音从她头顶上方传过来。

听在秦欢耳里却是十足的冷嘲热讽,她才没空理会,只拿手指轻轻去碰那水泡,可刚挨到便疼得整个人瑟缩一下,触电般收回手来。

“直接回家。”顾非宸吩咐小刘。

她一愣,刚想抗议,却瞥见一旁递来的冰冷严厉的眼神:“我不想这个时候跟你吵,你要是想让自己好得快一点,最好乖乖跟我回去,让用人帮忙处理一下。”

一想到明天自己还要在学校忙一天,秦欢动了动嘴唇,终究还是没发出什么声音来。

顾家的客厅里亮如白昼,赵阿姨早叫用人拿了药箱来,从中找出银针,在火上消了毒,又用棉签蘸酒精擦了一遍,才让秦欢抬起脚来。

秦欢有些不好意思,执意要自己动手。赵阿姨看看她,说:“哎哟我的小祖宗,十年前你搬来这儿的时候,连内衣都是我替你收去洗的,现在怎么跟我这么生疏了?”一边不由分说抓起她的脚放在自己膝前,一边假意威胁:“你再这样阿姨可真的生气了。”

“……谢谢。”秦欢只好乖乖地任由赵阿姨帮她挑破水泡。

其实她会窘迫,倒并不是因为长大了所以就生疏了,而是此时此刻,她的旁边还坐着一个女人。

那女人正用一双猫咪一般的杏眼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看。

她当然记得这个人。

那天在餐厅里,顾非宸和这个女人一起吃饭,看样子关系熟稔。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今天一进门,居然看见她也在这里,穿着休闲坐在沙发上看娱乐节目,头发还湿漉漉地搭在肩头。

“温如青。”顾非宸只是极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这女人的名字,其余的一概没说。

倒是温如青大大方方地冲她笑:“嘿,我知道你,你叫秦欢对吧?我是顾的老同学,最近借住在这里。”

当赵阿姨替她挑完所有水泡,又用消毒药水搽过一遍之后,秦欢准备起身告辞。

赵阿姨拦住她,眼睛看向顾非宸。而后者此前一直都坐在一张单人沙发里翻报纸,这时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淡淡地说:“今晚就住在这里,明天送你回去。”

“为什么?”她冷冷地不看他,“我想回家睡。”

“那你试着穿上鞋走走看。”

他的语气轻飘,仿佛是真的随便她。但秦欢只刚将脚塞进拖鞋里,便发觉破皮的地方被蹭得生疼生疼。

她不禁倒吸一口凉气,温青如见状机灵地站起来拉住她的手,笑嘻嘻地挽留:“不如留下来,我们也可以讲讲话。虽然只见过两面,但其实我一直想认识你呢。”

秦欢没想到她居然这样热情随和,况且大家都是女同胞,她也断然不能像对待某人那样拉下脸来拒绝。她还在犹豫,温如青又说了:“而且你要是现在回去,把伤口弄得更严重,有人会心疼的。”

她说话的时候始终带着一种精灵俏皮的笑意,秦欢听她讲得这样直白,又是在用人们面前,当下不觉怔了一下,又下意识去看另一个人的反应——果然,顾非宸的脸已经沉下来。

“你在中国的事情如果办得差不多了,是不是该考虑从这里搬出去了?”他放下报纸,淡淡地开口。

“还早着呢,不急着搬。”温如青倒是一点也不怕他,转头就促狭地眨眨眼睛,悄声跟秦欢说,“……你看,被我说中了,恼羞成怒了。”

秦欢也微微有点窘,一时之间摸不清温如青与顾非宸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她能看得出,温如青的性格直爽,是个很好相处的人。这时赵阿姨见机行事,在一旁顺水推舟,连忙招呼用人去把房间收拾一下,连反驳的机会都不再给她。

房间仍是她以前的那间,似乎自从她搬出去之后就再没有人动过,所有一切都维持着原样。

应该每天都会有人进来打扫,今晚只不过是替她换了一套干净的被褥和枕头。

洗澡之前,她居然还在衣帽间里找到一条全新的睡裙。是浓艳的红色,薄纱质地,轻柔得仿佛一团红雾,可以轻易攥在手心里。这睡裙还是她去年这个时候买的,纯粹心血来潮,因为从未穿过这样香艳的款式,而她那段时间正好心情低落,经过橱窗便进去买了这条裙子,希望可以给自己的心情带来一点色彩。

可是,买下它的第二天,她便发现自己怀孕了。

是顾非宸的孩子。

生活突然变得灰暗一片,即便丢进染缸里恐怕也着不上任何颜色。而裙子被用人拿去漂洗之后,就一直放在衣柜里。

如今她把防尘袋拆开,看着这抹浓烈的红,盯了良久,才走进浴室。

浴巾毛巾都是全新的,沐浴用品则是她多年用惯了的那种,所以淋浴的时候,秦欢有很短暂的一阵恍惚,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更忘了这么久以来都发生过什么。

微烫的水冲在皮肤上,脚上隐隐作痛,但一会儿适合了水流也就麻木了。她闭上眼睛,满屋子都是蒸汽,镜子上早就一片水雾,其实这样炎热的夏季,这种温度几乎能让人窒息,可她一直冲到皮肤发红才擦干了出来。

没想到赵阿姨正等在门外。见她终于现身,问她:“要不要吃夜宵?厨房晚上做了鹅肝燕窝酥,你是下去吃,还是我替你拿一碟上来?”

“不用了,阿姨。”

“听说你晚上陪着去应酬了,现在怎么着也该饿了。下楼去吧,顾先生这会儿不在家。”

“他又出门了?”问完才发觉失言,她淡淡地别开脸去说,“我又不是为了躲他。”

“知道知道,你不是躲他,你只是不饿嘛。”赵阿姨无奈地摇头,似乎又好气又好笑,仍把她当做孩子,只能温言劝道,“那你陪阿姨下楼坐坐,顺便把头发晾干。好不好?”

“那好吧。”

秦欢勉勉强强地下楼,发现温如青仍盘腿坐在客厅,正百无聊赖地调着电视频道。

见她出现,温如青冲她招手:“快过来坐。”

“你和顾非宸是同学?”吃夜宵的时候,秦欢随口问。

“对啊,我们的交情很长,不过可惜从来没机会和你见面。我回国的次数比较少。”

“我以前也在国外住。”

“知道。你十六岁搬来这里的嘛,后来成了他的女朋友,再后来,又分手了。”

秦欢有点讶异:“你全都知道?”

“我其实见过你的照片。”温如青不以为意地笑,“是我让顾非宸从网上传给我的。”

秦欢垂着眼睛用叉子拨了拨小碟里的糕点,语气听起来有些淡:“我和他没有合照。”

“我看到的是你的单人照。”

“哪张?”

“嗯……我想想……应该是你躺在露台上晒太阳的照片,穿一件白色的上衣,牛仔热裤,那天的阳光估计很好,看上去你整个人懒洋洋的,捧着书都快睡着了。”

听到这样的描述,秦欢努力回想了一下,却毫无印象:“我不记得拍过这样一张照片。”

温如青低下头吃了口东西,只是笑了笑,似乎一点也不惊讶:“说不定是偷拍的呢?”

秦欢不由得哑然,好半天才低低“哦”了声,神色有点尴尬。

其实那些往事,越是甜蜜,到如今便越是伤人。仿佛曾经的蜜糖已统统化成了砒霜,无色无味,却鸩杀着每一根神经和每一个细胞,毫不留情。

她甚至不愿去想照片里的场景。

因为她以前确实喜欢跑到三楼露台上看书,那里有一张躺椅,是顾怀山特意替她定制的,长度宽度包括每一道曲线的设计,都与她的身体相契合。

春暖花开的季节,躺在上面晒太阳是一种极为满足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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