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涛第一次看到吐蕃军队是如何攻城的,他们人人在肩上批一件翻毛短斗篷,然后拿起各种各样的武器,举着牛皮盾牌就上阵了。既没有准备射击,也没有远程武器掩护,楞上!
讹力命这时又说话了,他也和吐蕃军队打过仗,对这些从高原上下来的蛮族如何作战有一些心得。
要是没有南门的这个大缺口,吐蕃士兵就会先去附近的山上砍树,然后用马拖回来就地组装长梯,依旧是冒着城头的箭羽向上攀爬。
翻毛短斗篷就是他们的盔甲,那是由牦牛皮做的。由于牦牛的毛发很长还很硬,再被动物油脂粘结在一起就和防弹衣效果差不多,加上里面穿的皮甲,抵御弓箭射击还是挺有效的。
最主要的是这些吐蕃战士不怕死,他们认为战死是去天上享受,只要头人们不收兵,就会死战不退。
说是愚昧也成,说是傻也成,反正战斗力还是很强的。要是能有宋朝的军械支持,这就是一支完美的山地部队,还是步骑两用的。
“我靠,那个光膀子的就是青宜结鬼章吧!”正在谆谆受教的洪涛突然张大了嘴,端起望远镜向着城墙倒塌处瞧了瞧,又把望远镜怼在了讹力命脸上。
“正是此人,他作战从不披重甲,只用盾牌抵挡,却百战无损……吐蕃人都说他是天神的孩子,身上有神力护体。”讹力命让望远镜磕了一个酸鼻儿,强忍着泪水看清了正在往城墙上爬的那个壮汉。
“毛个神力,你要不信可以给他来一弩试试。成啦,别和我这儿墨迹了,去豁口处给双方协调一下。再这么下去王大估计就该翻脸了,这些蕃人太过分,这哪儿是在打仗,比逛市场还随意。”
青宜结鬼章确实比一般人高大威猛,他用的武器个头也大一圈,是个长柄铁骨朵。盔甲能防御刀箭,面对这种钝器就没啥大作用了,只要被砸实不用穿透也是骨断筋折。
但也仅仅是个体能力强点,在加上点运气而已,一弩箭上去肯定也得流血。洪涛对于这种猛将不太感冒,此时他的关注点已经不在青宜结鬼章身上了。
那些吐蕃士卒正在满地找俘虏的盔甲武器,还有扒衣服搜细软的,认真劲儿快把打仗都忘了。找着找着就找到了南门右侧的城墙上,这里是新军的地盘,以王大的性格肯定不许外人靠近,而且说翻脸就翻脸。
城墙上的战斗依旧很惨烈,夏人面对突然多出来的敌人并未胆怯,还是寸土必争。但不怕和打得过又是两回事儿了,仅仅应付新军都节节败退,再加上这么多见人就想扒衣服的穷鬼兵,结果可想而知。
等越来越多的攻城弩上了城墙之后夏人真顶不住了,月牙铲一般的弩箭一来就是一串人倒地。死相惨不忍睹,胳膊腿、肠子肚子满天飞,再有血性,等肾上腺素的劲儿一过去也会胆寒。
只要有一个人迟疑不前,就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当第一个人退怯了,马上就会变成溃败。
当两支军队从两个方向各自逼近了东西两座城门时,已经不再有夏人军队再往城墙上冲。估计他们也剩不下多少人,从南门到东西两座城门大概两里长,几乎都被尸体塞满了,没有下脚的地方,要踩着好几层尸体往前走。
攻城弩更找不到地面可以固定,新军士兵们干脆就用敌人尸体压在支架上当配重,反正发射两次就得往前挪几十米,用大钉子确实不太方便。
“这位城主好像有点死心眼,外城都丢了,屁大点的内城能守住?还尼玛都是木料建筑。成了,也别多死伤人了,把内城的南门给我烧了,谁也别想出来,剩下的就交给我们的友军吧,他们好像还没抢够呢。”
夏人是不冲了,但也没打算投降,全躲进了内城。这座城本来就不太大,内城和外城最近的地方都不足三百米,攻城弩在高高的外城墙上发射火油弹扔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