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完节,三日后咱们在这里开个会,两省代表最好都能参加,贡齐愿意的话也可旁听.银州路途遥远,他们有代表在此地吗?”
洪涛来之前就做了几种预案,其中最坏的处境就是富姬已经被扣留,自己到了也是人质的命运。目前看来还没那么糟,当地官员和百姓也没真的打算和大宋决裂。他们只是要表达不同意见,方法激烈了一些。
既然没有太危机的情况,那就不用着急了,先过节。其实大部分人并不知道这份通牒,朝廷也没有什么压力,不至于马上激化矛盾。
跟着洪涛一起来的,除了几十名卫队之外还有一张圣旨,同样的旨意也会在元宵灯节过后明发各州府,内容都一样。
兵权交还朝廷,名义上皇帝是大宋最高军事长官,但必须由议事会军事委员授权。以后委员会负责授权审批军费,兵部负责日常训练招募,枢密院参谋部负责战时指挥。
摄政王王诜引咎辞职,免除一切职务以及在任时的法律责任,依旧保留凉王爵位和该享受的待遇。
这份圣旨洪涛拿出来的时间有点晚,是在和几百名来自湟州、凉州的代表们开完会,并取得了共识之后才告之。此时代表里比较激进的一拨人也无法再煽动其他代表一起反对了,俗话说的好,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洪涛把这个道理活学活用了一次,虽然没把代表们折腾竭,衰是肯定衰了。更主要的是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新政并不会因某个人的上台或者下台受影响,不管这个人有多厉害。
这个厉害的人正在按照规则给大家做出了一次活生生的表率,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不用再去琢磨那些乱七八糟的选择了,直接照例办理,不敢说有多正确,但绝对不会错。
而新政也不是某个人、某个群体能决定的,它已经融入了所有人的生活。目前不是要琢磨该如何迅速推广新政,也不是让新政压倒一切,而是该让尽可能多的人在新政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引咎辞职!在宋代是个新名词,也是一种新做法。宋朝有类似的潜规则,比如说正相如果受到御史中丞的直接弹劾,且有真凭实据,必须主动辞职,由副相替补。
这主要是皇帝为了制衡相权的手段,也是士大夫阶层一种自发的要脸面行动,真正实施起来并不是非常容易。御史中丞弹劾宰相是要负很重责任的,不能随便张开嘴就说。
说对了宰相下台,说不对就算诬告,免职都是轻的,搞不好就远窜三千里了。所以真受到此种待遇的宰相好像也没几个,只能算一种威慑吧。
官员的任免以前都是由朝廷定夺,很多时候为了保全集体利益,就算你真的犯了错甚至犯了罪,同僚们也要抱团的保护你不被处罚。
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你人缘好,而是不能开这种先例。大家都是当官的,谁敢保证在工作中不犯错,犯了错就丢官受罚,生存环境太恶劣,不舒服。
你犯错了不受罚,其实就是在保护我自己,哪怕咱俩平时不对付,我可以想办法把你搞下去,但绝不允许你被老百姓搞下去,这就是团体利益。久而久之,这种团体利益成了惯例,凌驾于任何法律之上,所以才会出现官官相护这么个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