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准奕记得曾经看过这样一句话,成为一名优秀的演员,在爱情戏里,你必须爱上你的对手,只有这样,说服了你自己,说服了导演,你才能说服观众。
所以,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再次互相看了对方一眼,没有害羞没有尴尬,却是露出了一抹默契的笑容。
“奕,你也知道,电影之中我们会使用大量的音乐,我想,如果你和布莱克可以在音乐之中找到共同点,把你们的心连结起来,会是一个很棒的主意。”马克?韦布摩拳擦掌地说到,毕竟他是拍摄mv出身的,对于音乐有很广泛地涉足,“不知道你们听过史密斯乐团(the.s迷ths)吗?”
马克?韦布的话说出来之后,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两个人面面相觑,眼神里都透露着无数个问号。
“马克,奕和布莱克都是87年出生的。”斯考特?诺伊施塔特笑着提醒到。
马克?韦布这才恍然大悟,“抱歉。史密斯乐团是一个英格兰的摇滚乐团,他们主要活跃于1982年到1987年。”
听了马克?韦布的解释,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立刻恍然大悟,虽然对这个史密斯乐团的歌依旧毫无所知,但最起码知道,他们是属于自己出生之前的那段岁月的,难怪他们两个人都不知道了。
在电影之中,史密斯乐团这个遥远的记忆,是男主角汤姆的最爱,碰巧也是女主角莎莫的最爱,这就是两个人爱情的开端。
所以,史密斯乐团就成为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目前必须完成的任务了。
从马克?韦布那里把音乐拷到了自己的ipod里,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并肩而坐,一人一只耳塞,静静地听着史密斯乐团的歌曲。史密斯乐团的歌曲的确很有魅力,他们算是英国八十年代独立音乐背景中,最为成功的另类摇滚乐团之一,他们对后来的独立音乐影响很大。
“在你身边死去,就是最美好的死法。”这样很有诗意的歌词,在吉他弦之中流淌,那种英伦八十年代的复古风格,让“与莎莫的五百天”的色彩逐渐明朗清晰起来。例如“p1ea色,p1ea色,&.&.ap;i.ant”、“&”这样的歌曲,让人不由自主就轻轻打着拍子,嘴角浮现出一个微笑。
音乐的确是一件很有魔力的东西,萦绕在史密斯乐团的音乐之中,李准奕猛然觉得,自己的气场、频率,悄然之间,变得和布莱克?莱弗利越相似。就好像电台的音乐调频一般,缓缓地把频率调节成一样的。
虽然李准奕和布莱克?莱弗利两个人都没有互相看对方,只是静静地听着音乐,眼神注视着眼前那无边无际的大海,但一个ipod,一根耳麦,延伸出两只耳塞,通过耳朵一点一点地传入脑海之中、传入心田。
那种感觉很奇妙,感觉身边有一个人,但忽然觉得身边没有人了,两个人好像是变成一体,转而,那种因为性别而产生不同性质的气场,有让人觉得,身边还是有人的,只是这个人似乎应该是最了解自己、最合适自己的知己好友。
不知道是李准奕先,还是布莱克?莱弗利先,抑或是同时,两个人的视线就在空中接触到了,两个人就彷佛通电了一般,感到一阵酥麻。那是一种可以成为知己的微妙感觉。
这一次,布莱克?莱弗利嘴角浮现出一抹笑容,比天边的红霞还要耀眼,让人挪不开眼。
“嘿,奕,布莱克,过来。”马克?韦布的声音,打断了两个人的酝酿,如果他知道,自己刚才把两个人之间的化学反应刚刚中断了,不知道他是否会后悔地抓光自己的头。
今天第三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