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来自米国,他在毛熊的一个偏远的小城已经呆了十多年,在这座小城很受当地人的爱戴。
他学医出身,在这里的身份是当地一个教堂的神职人员,经常在社会底层传播神的光辉,给一些生活困难的人提供免费医疗,有时候还会给与一些物资上的帮助。
如果毛熊也弄一个“感动毛熊”人物系列,他的所作所为,是有资格上榜的。
当然,他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米国中情局的特工。
实际上米国在各种传教人士以及慈善机构里面安插一些人来颠覆别国政权,差不多属于公开的秘密了,只要发现那些借着传教或者慈善的名义宣扬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用怀疑,他们就是那种人。
史密斯来到这座小城,是因为这座小城毗邻着毛熊一座重要的军工厂,在这里可以更好的搜集情报。
虽然他一个米国人不可能接近那座军工厂,可是那座军工厂有一些工人就是这座小城的居民,他可以接触到那些工人的家人,甚至直接接触到那些工人。
他传播神的光辉的同时,有时候也会传播西方社会提倡的普世价值观,比如说星号键星号键,还有星号键星号键。
当然,向什么人传播什么东西,那得要看对象。
那些神神叨叨的,就给他们讲神的光辉,以神的名义给他们指引道路。
那些恨国党人,就给他们讲普世价值,抨击大帝的独裁腐败。
要是遇上了大帝粉,好吧,那就应该颂扬大帝的铁血豪情。然后,嗯,大帝是个好大帝,就是下面的人不行,必须要想办法揭发那些乱臣贼子。
要是对方是坚定的卢布粉,那就最好办了,直接拿钱砸就是了。
在这座小城精耕细作十多年,他也发展了几十个本地人的下线,获取了不少有价值的情报。
当然,作为一个教堂的神职人员,史密斯也是一个虔诚的信仰者。
这一天晚餐前做祷告的时候,突然一片圣洁的光芒从他的脖子下发出,把他吓了一跳,心想:“难道是我最近好事做多了,主要让我成为天使,升入天堂吗?”
虽然天堂很美,人间很肮脏,可是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他还是想在某种能力没有失去之前多肮脏几年,不想这么早上天堂。
谁知道天堂准不准为爱鼓掌呢?
“万能的主啊,我要忏悔,我有罪……”史密斯连忙采取补救措施,忏悔着说道:“昨天下午,我对一头美丽的山羊犯了错误,今天上午,我又借着净化身体之名,诱骗了一个小男孩和我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请主一定要惩罚我,给我更多的时间留在这里,让我继续赎罪!”
圣光没有退散,他感觉到脖子痒痒的,然后,就看到他佩戴的十字架从脖子下面飘浮了起来。
万道圣光就从十字架上散发出来。
史密斯瞠目结舌。
这是什么?
这特么就是神迹啊!
十字架从他身上挣脱,带着璀璨的圣光,往大门口飘去。
一个声音在他的脑海里响起:“相机,带上。你的,跟它走。”
史密斯四处张望,没有发现他人的存在。
“难道这是天使的指示?”他心头琢磨,“可是我的上帝,这位天使大哥是哪个语言学校毕业的,怎么那么大的口音?”
脑海里响起那个声音的时候,他第一时间就排除了是主在传播福音。
开玩笑,万能的主怎么可能连英语都说不标准?这一听就是哪个偏远山区里提升起来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