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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小屁孩求爱,法律不允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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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哲,我结婚了。”

叶哲之所以会喜欢林菀白,究根结底就是因为简单。

林菀白应该是他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最简单的人了吧。

做律师是需要接触各种人的工作,在接触这些人的过程中,都没有让她变得市侩,复杂,就连想法,说出来的话都简单的一目了然,没那么多复杂的弯弯道道,还有心机。

同理,对于叶哲来说,感情其实在他的世界观里是最复杂的事情,甚至是是复杂到他的智商都无法理解的程度。

就像是他的父亲,明明已经有了妻子,有了女儿,但是却依然会在外面养着其他女人,而他就是自己父亲在外面的私生子,七八岁才被接回叶家的。

所以,鉴于父亲的感情世界,叶哲对于感情的事情始终保持一种玩世不恭的态度。

当林菀白直截了当和他说自己结婚了,叶哲忽然就感觉心里怎么那么重的酸涩感,遗憾,甚至是怒意也一下子涌上了心头。

叶哲将手里把玩着的铅笔扔在了桌上,脸上一贯不认真的笑容,也在瞬间退去:“林菀白,这种玩笑不要乱开,你昨天还在两天前还在相亲呢。”

林菀白抿着唇,很认真的重复:“叶哲,我是说真的,就在一个星期之前,我相亲失败后那天,认识了他,然后就结婚了,这几天我心里也很乱,觉得不真实。”

叶哲愣了一会儿,直接拽过她的右手,上面没有戒指,人也像是松口气般的笑了,“结婚没有婚介,你的老公还真是够穷的啊,少撒谎了,你不过是想要拒绝我,找的可笑理由而已。”

林菀白从他掌中抽回手,叹气,又望向他:“叶哲,现在结婚,闪婚的很多,来不及买戒指的人也大有人在,我不是那种会撒谎,甚至用这种理由来拒绝其他人的女人,我要拒绝,也会明确的告诉他理由,我拒绝你的理由,真的是我已经结婚了,真的不能接受你的,我不知道你到底是是不是玩笑的话,但是我还是应该跟你说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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