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信等到当曲终人散时,他不会带她走。
只要今晚得手,后面就是她谢爱媛的天下,再不会有苏沫什么事儿!当然,她已经想好,即便今天跟贺景衍成功的滚了床单,她也会以退为进。
她相信,自己那方面的功力,只要是男人都会吃过了就惦记上,只要他惦记,她就有办法把他牢牢的拴在手里。
这个长期饭票,她志在必得。
想好了对策,趁着一个同事一曲唱罢,谢爱媛袅袅婷婷的走过去,美女就是有这个优势,本来抢麦的人见美女要献歌,自然主动让出了位置。
选了一首,谢爱媛唱了起来,她并非天籁之音,但至少字正腔圆,不像苏小白,唱歌时那调跑的能从城东到城西去。
她自己都调侃自己是跑调大王!
且,因为多年来同学兼闺蜜的关系,谢爱媛很清楚,苏沫虽然知道自己唱歌跑调,不在大庭广众下丢人现眼,但很喜欢哼哼。尤其是在家里,还爱大声哼哼。
她记得,苏妈妈说苏沫唱歌那是灾难,严重扰民,可是苏沫就是爱哼哼。所以,谢爱媛想,贺景衍一定早已见识过苏沫的鬼哭狼嚎了!
用自己不算优势的优势对比别人最劣的劣势,那就是极强的优势。
谢爱媛接过同事手里的麦克,点歌的一瞬间,打消了原来想唱的那首有点撩人《饿狼传说》。
贺景衍应该不是以往她在酒吧、夜总会里遇到的那些男人,一首带着点撩人的歌,加上勾人的眼神,火辣的肢体语言就能钓到的,没准还会招来他的反感。
所以,她得显得自己很高雅才行。
《人鬼情未了》的乐曲想起,这是经典中的经典,谢爱媛相信,即便不会唱,也没有人没听过,且还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影片的主题曲。
别看她上学时,英语学得很渣,但这首歌的发音可是绝对标准,当年她可是天天挂着耳机一遍一遍学来着,那时候,没想到会有一天派上这么大的用场,只是想,在人前一展歌喉时,能够让她与众不同,能吸引别人,尤其是男生的注意力。
功夫没有白下的,这一曲唱罢,那堪称原音再现的赞扬声此起彼伏,掌声也空前热烈。果然,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包括冯天宇。
当然,对于冯天宇来说,谢爱媛始终是有魅力的,从他面试她的时候,她对他就有足够的吸引力。
这点,跟他老大比起来,确实差了很远,又或者说,观察人这个本事,冯天宇还真的没学到他老大的精髓。
再或者说,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很奇特,他能觉察到谢爱媛有些风尘女子的味道,但却又不得不承认她有着极强的社交能力,很适合公关部经理这个职位。
包括贺景衍其实也一样,他认可谢爱媛确实适合做这个职位,至于她是不是长了一副狐媚相,有些勾人,那就不是他在意的,又不是给自己选老婆,员工吗,用其所长就是了!
谢爱媛用那双剪水秋眸扫视了一圈众人,最后定格在贺景衍身上,见他整个人靠着沙发,有些慵懒的打开一条手臂,放在身后的沙发背上。
另一只手握着高脚杯,轻轻晃动着,杯子里的红酒随着他轻微动作,一样的微晃,而他像是眼眸微微眯着,透过酒杯在审视着她。
很好,果然成功的吸引到他的眼球,谢爱媛觉得自己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笑容得体,“接下来,我可能不会把麦克交给其他人,大家不要担心,我不是要当麦霸,只是有个不情之请!”
顿了一下,故作神秘的巧笑,但笑的很得体,“贺总,能邀请您和我唱一首男女对唱的情歌吗?”
本来有点嘈杂的包间里,顿时安静下来,齐刷刷的目光集中到贺总经理那里,等着他开口,或答应,或拒绝,大家都很好奇,他们冷傲矜贵的贺总经理会怎样回应美女经理的邀请。
贺景衍不紧不慢的挥了挥原本放在沙发背上的那只手,“你们尽兴唱,我听就好!”
众人又齐刷刷的将视线转移到谢美女身上。
谢爱媛微微一顿,脸上的笑容却放大了些,高挺的鼻子皱了皱,樱红的唇瓣不明显的嘟起来,这表情跟她身上的那身偏职业的衣裙一点不违和,还多点萌态。
看到的男士们都为之一颤,包括一直坐在角落里的冯天宇,差点就冲动的过去,对她说,“老大不唱,我陪你好了!”
只是冯帅哥并非没见过世面的人,再激动,也懂得什么样的场合该做什么样的事儿。很明显,此时此刻,他过去并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