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你干嘛要搬家?”陈永仁一边帮忙搬着温子君的书桌,一边对旁边正在指挥搬家公司的人的老婆说道:“你搬家搬那么远儿子上学多不方便。”
“有多远啊,”温子君数着家具的数量,手里还拿着单子核对:“黄sir家而已,你又不是不认识。再说每天都有校车,你什么时候送过?”
陈永仁卖着苦力抱怨:“我心里送了嘛,儿子不会怪我的,我这么挂着儿子又这么挂着你,哎呀你(这)张桌台什么鬼这么重,实木的?我这个身份,就算是我岳父,我们两个始终都是天敌来的,你叫我去他家不相当于羊入虎口,还是快递送货!”
“那我有什么办法?几个月之后你儿子就会多一个比他年纪小十多岁的舅父或者姨妈,黄sir整天忙着查案,阿妈又舍不得请人。那我想着反正儿子也大了,干脆搬过去跟她住,一来(那)个保姆我们比较熟悉信得过,二来我也住过去的话阿妈也有个人看着,我放心点。如果你实在觉得尴尬呢,过段时间等阿妈习惯了之后,我们再搬出来请个新保姆喽。”
花了几秒钟消化了一下温子君那一长串话语里的实际意思,陈永仁只有一个不知是感想还是感慨的感慨:“黄志诚真是挺……老当益壮啊。”
被陈永仁的黄·色思想无语了一下,温子君对天翻了个白眼,嘀咕道:“我也没想到。”
她和黄sir之间的牵绊,此时不只有妈妈和陈永仁,更多了那个小生命。
血缘,真的是一种奇怪而玄妙的东西。
所以,她才更不能让黄sir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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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琛看着眼前的几样东西:一个大大的行李箱,一个行李袋,一个小小的女式手袋,叠放整齐的女式皮外套、休闲裤、雪纺胸围、一双女士高跟鞋,一对珍珠耳钉,一部已经坏掉的老式手机。
他仿佛见到了当年那个女人,披肩的黑发盘起,明眸皓齿,婉约如昔。
“你呀,就知道对别人好,怎么就不知道想想自己?”
言犹在耳,那个会撒着娇嘱咐他的人却已不再。韩琛的脸上,露出一种似哭非哭,似笑非笑的表情,沙哑的声音带着无限思绪:“老婆,现在我做到了。”
可是,你在哪呢?
这问题,没有人回答,他也只能在一片静谧中,把mary所有的遗物收起来,放进保险柜里。韩琛的房子有两处保险柜,一处在书房,里面都是现金或者金银珠宝,一处在卧室,是他新开的保险柜,只放了这些,在其他人来讲一无是处的东西。
当年被追杀,韩琛的住处早已成为一片废墟,这些,大约是世上仅有的mary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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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y啊,现在hk经济有多困难你是不知道,出几本书不是随随便便写写就行的,你明不明?你看看你,样子又不衰,说话又没什么问题,搞什么神秘感,你又不是那些长得一见就想呕的那些。做什么一定要搞得自己好似宅女呢?呐,我一手带你出来,姐姐我不会骗你的,出去买下衫,化点妆,别买那些水货啊,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这样签名会被你那些书迷,fans见到都不失礼人,是不是?”
出版社编辑组办公室里,编辑正唾沫横飞的教育着新人作家mary,照理来说mary并不算新人,只不过她这人有些艺术家的毛病,谈恋爱就爱到疯狂,经常为了男朋友让出版社开天窗,编辑恨不得早就让她吃自己玩去。
但是mary十年前交了一个稳定的男友,人家愿意出钱给mary出书,文化业这样不景气,蚊子再小也是肉,编辑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谁让人家有钱是金主呢。
就这样,mary一年以一两部书的速率,成了出版社的熟客,写得多了,也小有了些名气,在大手多数不是被挖墙脚就是自立门户的现在,出版社也只能主打mary这个一向听话的乖乖女,准备开几场签售会,卖出点广告,顺便打造出个“美女作家”。
如此这般,mary这平时清汤寡水的打扮就很非主流了。
mary长的很纤瘦,皮肤很白,身高不算高,但腿显得很长,看起来奇异的有些傻呆呆的可爱,这似乎是常年对着电脑而很少对着人的宅男宅女的通病。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道:“其实,我也不是很失礼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