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雨暖风,草长莺飞,百花争艳。
驱车走了一天的泥泞小路,高仁浑身湿漉,脏水缀身,但是,于傍晚时分,他和完颜金铃终于到了杨河集。
跨过市集外的那条河,便是牛头山了。
虽然,他今非昔比,由一根被世人嘲笑的“废柴”,脱胎换骨长成了虎汉,又怀揣十几片金叶,但是,高仁阔别三年,重回故里,既激动,又伤感,还有些凄凉的感觉。
小贩都散了,市集里亮起了灯火。
时隔三年,市集并没有多大改变,街道仍然是坑坑洼洼,到处是积水。
但是,高仁和完颜金铃都是百感交集。
三年前。
高仁在此街头说书骗钱。
完颜金铃前来围观,也是第一次看到他这根敲着烂铜锣、嚷嚷着说书骗钱、又似小混混般地与姚石青难看地撕打的“废柴”,并且准备动持高仁,威逼他交出“高家枪谱”,尔后真把他逼“死”于南山悬崖下。
算起来,完颜金铃是高仁的仇人。
三年后的今天。
高仁长成了帅气的虎汉。
完颜金铃竟然和他在一起,而且一路上斗智斗勇,还相互看了对方的“赤诚”。
世事无常,天意巧合,相依相伴前来为高宠扫墓的竟然是一对仇人。
“明义,咱俩先在小镇上住一晚吧,吃好、喝好、睡好,养足精神,换套漂亮衣服,明儿一早,再去见令尊,让他在天之灵高兴高兴。这次,你也算是衣锦还乡啊!”完颜金铃对他的语气越来越温柔,对他的称呼越来越亲切,但是,她的话却蕴含越来越重的杀机。
进入市集的刹那间,她掀开车帘,提出一个建议。
她如此称呼高仁,俏脸发热,满脸艳红,挺不好意思的。马上,她又缩回了马车里,双手扶住了双颊,芳心怦怦作响。
她心思瞬间万变,暗道:奇怪?本郡为何如此称呼他?难道,我喜欢上他了?呸,他不配!他武功再好,也只是一个小混混。哼,我只是利用他,玩耍他。我和他在一起,我就是耍猴的。
嘻嘻---------
她又咬咬银牙,移开双手,握握拳,镇定下来,妙目露出了阴狠和杀机。
“好!”高仁闻言,感觉有理。
他心绪处于波动之中,也没留意完颜金铃称呼他什么,便在市集最好的“恋家客栈”停下马车,与完颜金铃走进客栈,要了两间上房。
这一晚,两人饭后都早早回房。
他们俩没有再斗气,没有再明争暗斗。
因为隔了一天一夜,两人的心思都有了改变:
高仁心思集中在为父亲扫坟上,在忆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