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丈,他们是不是特别像金河湾那些偷酒喝的猴子?”看着山下的一举一动,翁丫突然小声问。
“嘿嘿嘿……其实我们人以前就是猴子变的,当然像了。”洪涛差点笑出声了,没看出来,翁丫还有当动物学家的天赋呢,一句话就把达尔文折腾了一辈子的难题解决了。
“我才不是猴子变的!”翁丫以为洪涛又在拿她开玩笑,嘴里嘀咕了一句,还在洪涛身后冲着洪涛做出一个猴子的表情,像极了。
山下又有了进展,麦提尼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这次两个黑人没太大反应,而是把那个装酒的小罐子递给了麦提尼。麦提尼心领神会,解开了软木塞上固定的铜丝,把软木塞拔出来,先自己对着罐子喝了一口,这才把罐子重新递给了黑人。酒这个玩意也怪了,全世界的人都爱喝,尤其是度数不太高还带着甜味的酒类,不管喝过没喝过,一般头一次喝都不会太排斥。这个罐子里装的是金河湾用甘蔗渣酿造的淡朗姆酒,还没经过蒸馏过滤,度数不太高。
两个黑人轮流喝了几口,脸上立刻露出了笑容,麦提尼看明白了,从皮包里又掏出了他的零食。胖子有一个习惯,就是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小食品,古今中外都一样。他和文南一样都有皮挎包,这玩意是金河湾的特产,只要需要,谁都可以有,无非就是样式不同。文南的包里从来都是纸张、本子、鲸骨笔、黑染料、眼镜盒、刮胡刀什么的。麦提尼的包里却非常纯洁,你翻吧,有一种不能吃的洪涛敢把皮包都吃下去。
社会结构越复杂、越先进、越文明,人就越聪明,换句话说,也就越坏!
这两个黑人显然还处于原始社会状态,他们只是凭借最原始的感觉来判断事物的真像,用后世的话说,他们太憨厚了,脑子里弯弯绕太少。你给他们吃糖。他们就认为你是友善的,你拿着棒子冲他们比划,他们就认为你是危险,就这么简单。多一点儿脑子都不动。
当麦提尼把他包里的零食都掏光时,蹲在他面前的已经不是两个黑人了,而是五个!原本藏在林子里的三个黑人都出来了,至于麦提尼身后那三个人是不是要害他们、那些人手里拿着的东西都是啥,这些黑人根本没兴趣去了解。他们只是觉得这个大胖子是善意的。而胖子身后的人和胖子是一起的,那就应该也是善意的。
问题是善意有时候也麻烦,十几分钟之后,这几个黑人已经把麦提尼当成了朋友,再加上从来没喝过酒精饮料的他们每人都喝了几口朗姆酒,有点上头,居然和麦提尼亲密接触上了。他们对麦提尼身上穿的衣服、手里拿着的盾牌和皮包都很感兴趣,差点没把麦提尼扒光了。原本又黑又胖的麦提尼和他们比起来,还确实是个标准的白人!
“卡尔,你下去。带着刀下去,把刀给他们,把老麦救出来吧。”洪涛一直都在山上看着下面的情况,一直没给朗崖发信号,看到麦提尼成功了,他才让卡尔提着一把砍刀走了下去。
洪涛的判断很准确,当卡尔用砍刀把一颗比胳膊略细的小树拦腰砍断,然后把刀扔到了地上之后,那五个黑人全都扔掉了手中的衣服,再也不看麦提尼一眼。全都去抢那把刀了,其中有一个人还割破了手掌,疼得哇哇直叫。但另外几个黑人连伙伴都不顾,轮流用那把刀去砍周围的小树杈。然后发出一阵阵欢呼。那个手掌受伤的黑人失去了过瘾的机会,只能自己在地上找了些草叶子之类的东西,放到嘴里嚼了嚼,敷在手掌上,很是可怜。